10月19日,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领取2019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原文:
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20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取证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查询证明到职业技能鉴定站领取。本人确有困难不能领取需由他人代领,须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取证者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扫描件、取证者本人签属的《委托书(见扫码文末二维码)领取。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芮城西街18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1.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每名被委托人仅可代领一份,坚决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
2.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将立即收回作废。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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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公告
2021-10-20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10月19日,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领取2019年12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原文: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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